第三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未接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罚款。

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