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营运资质管理/第一节 巡游车企业和车辆第十三条已修改巡游车客运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制度。本条例施行前有偿取得的巡游车客运经营权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