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营运资质管理/第一节 巡游车企业和车辆第十条已修改巡游车客运经营权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投放市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以服务质量等因素为主要竞标条件,择优确定经营者。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4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