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业务发展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市地方金融部门应当会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配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建立自由贸易账户创新容错机制,保障改革创新,尽职免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