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科学利用自然保护地周边自然资源发展自然观光、生态研学、森林康养、低空文旅飞行等旅游业,引导开发自然生态山水景观、休闲度假、科普探险等生态旅游产品,支持建设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展示馆。

地方法规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