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加快构建具有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实施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持续拓宽招才引智渠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资格认定、待遇落实、创业服务、生活优享等一站式服务,配套打造高水平国际人才社区。
本市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通关、停留居留和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支持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办结。构建外国人才用人单位诚信机制,对列入诚信名录的,在办理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时享受相关便捷服务。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