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二十六条有效加大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利。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