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第四章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带头讲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等制度。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