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