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应当支持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