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布与台湾同胞投资有关的规定、措施、程序等,及时公布和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为台湾同胞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