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章 行业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等部门应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人力资源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引进、使用开发、培养考核等全产业链数字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