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二章 市场培育第十九条有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老年人力资源的就业岗位、技术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等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