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按照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的要求,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库,按照年度制定立法计划。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