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税务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效
每个单位、每个职工只能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
第十六条
回到全文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