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绿化建设第十七条有效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区域性林木良种基地和试验繁殖基地,培育良种壮苗,加强种苗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按城市绿化需求建立苗圃、花圃和草圃,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