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绿化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凡从外地引进的绿化种子、苗木和花草,必须依法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验和检疫,达到规定质量和检疫标准,方可使用。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