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院前医疗急救机构设置“120”电话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通知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