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地方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