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并适时调整本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范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