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研究利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市、旗县区级博物馆应当宣传展示长城实体文物、历史沿革、体系构成、建造技艺和精神内涵等。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长城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和展览馆,宣传展示长城文化。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