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研究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以长城为主题的文化产品开发和文艺作品创作,解读长城历史,阐释长城价值,推动长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