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五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政策制定、技术指导以及组织现场踏勘、联合审查、土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维护保养等实施监督管理。消防救援、财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