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的宣传,普及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知识,增强全民保护传承利用传统村落意识。鼓励举办传统村落文化交流、国际合作等活动,提高传统村落文化影响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