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投资、捐赠、认租认养、提供技术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活态传承、合理利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