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鼓励传统村落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资源,适度有序发展特色农业、田园乡居、休闲度假、生态康养、研学旅行、创新创意等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