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村落数字化建设,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发数字化创意产品等,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存、共享、展示和传播。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