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传统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搜集、整理、研究。

支持传统建筑工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技艺传承创新活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