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章 综合治理第四十条有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管理维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