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保障道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运行,制定住房恢复重建优惠政策,对重建或者修缮存在困难的家庭给予必要的救助。

需要异地重建的城镇、乡村以及建设工程的选址,应当符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抗灾设防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域。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