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灾情稳定后,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科学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灾区群众意见,尊重当地传统文化,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论证。

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