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第五章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第五十四条有效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依法有序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慈善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积极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