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防灾减灾救灾条例/第五章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第五十三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将调查评估结果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督促落实整改。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