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夜景照明规划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绿地等,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夜景照明建设方案,报经市政市容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