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挖掘城市道路。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