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有效使用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人员应当爱护设施,遵守设施使用要求,科学、文明使用设施。鼓励城乡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单位办理设施使用相关公众责任险。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