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缴费流程,依法推进相关税费综合申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减轻办税缴费负担。推动税费业务智能化服务,拓展网上、移动、邮寄、自助等服务方式,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和全程网上办税。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