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规范工作程序,优化招商服务,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能。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