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建立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行政审批服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填报、提交和审查,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发的可实现共享的材料免予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实体证照,前端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

有关部门应当对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办理,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网上办事入口,实现一口申报、数据共享、协同办理、统一出件。

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