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章 市场环境第十一条有效对依法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保证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定期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费用,一律不得收取。推广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降低涉企保证金比例或者分期收缴。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