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企业不按照供热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