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非经营性的临时停车场应当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并公示停车场的使用时间、停车类型和其他有关事项。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