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纪念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