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将玛纳斯史诗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