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落实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支持清洁能源相关企业按照清洁能源建设先进性指标开发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引导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