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产业创新第三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标准体系,鼓励企业依法制定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