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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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

第三条

有效

农田水利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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