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水利条例第三条有效农田水利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