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不得代理招标。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