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资金已落实;(二)具备工程施工需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