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老城区保护应当遵循传承历史、保护为主、严格管理、合理利用、保持传统特色的原则。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